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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20:09:25    作者:    点击率:   


根据学校2023年度考评工作安排,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8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院2023年度在编从事全日制学历教学的教师,包括直属附属医院具有教学职能的双师型教师。所开课程落在我院但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

二、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是指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工作,包含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课堂教学与效果教改教研育人工作3个一级指标,各指标占一定权重,计分标准可参照教学业绩分核算办法执行。

三、考核安排

(一)数据录入

本年度教师教学业绩基础数据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申报者请登录学校教学业绩考核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s://jxyjkh.zcmu.edu.cn/yjkh,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老师自设密码。如果忘记密码,可联系本学院教学秘书进行密码初始化。教师也可通过登陆学校OA后在应用系统处点击“教学业绩考核”应用进行跳转登陆。教学业绩考核系统教师端操作视频详见附件包。

(二)考核申请

参加考核的教师需由本人进入业绩考核系统在“教师考核资格申请”栏提交考核申请。特殊情况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需由教师本人填写相应申请表,经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系统相应申请栏提出申请并上传已审批的申请表扫描件。所有类别申请需通过学院、教务处审批。

(三)数据录入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按自然年进行,本次考核业绩计算时间为20231月至202312月。

考核系统中本科生课堂教学、教学建设类教务处组织的数据、教师指导社会实践、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指导学生A类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及A+类国家级奖项、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项由职能部门统一录入。请每位教师对以上数据进行核对.如数据有误,请先反馈给学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反馈给教务处。研究生课堂教学、继续教育课堂教学以及国际生课堂教学数据,由教科办统一录入后,再由教师核对。其他考核相关数据由老师自行录入,经学院、教务处审批后纳入业绩分计算。教师录入出版教材和教研论文等数据时,封面、版权页、编者页、论文页等多页材料需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做到一事项一附件。

(四)考核时间安排

1.126日前教师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并根据学院教学业绩考核补充细则,将需要补充的业绩佐证材料,以教研室为单位交教科办叶能老师。

2.1210日前学院完成教师录入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学院管理员审核和学院领导审核两个环节)。

3.1211-1213日,教务处完成学院已审核数据的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院。

4.1214-1215日,教师对教务处复核未通过被退回的数据进行修改或补录。

5.1219日前各考核单位完成本年度教师教学业绩工作考核工作。

(五)学院联系人

叶能,电话61766036;严春红,电话6176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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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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