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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15:58:22    作者:    点击率: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省会员单位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凡有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其他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未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5、6),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3.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我校申报名额为本部4项、滨江学院3项、专项课题2项。学校推荐课题经省高教学会评审后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重点课题省高教学会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各学院(部)限额推荐1项,国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在此基础上增加1项(基础医学院参照此标准)。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四、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五、材料报送

1.请申报老师报送以下材料:纸质《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2,双面打印)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2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为“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院(部)名称”。

2.请于4月6日(周四)下午16:00前按要求汇总所有申报材料报送2A111,邮箱8352338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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